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的靈敏度高,檢出限低,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檢出限可達10-6g·L-1,無火焰原子吸收檢出限可達10-9g·L-1。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的相對誤差小于1%,無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為3%-5%。設備選擇性好,干擾小,由于分析方法不同元素時選用不同的元素燈作輻射源,吸收對該元素來說是特征性的。
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的應用范圍廣,可測定的元素達70多種,幾乎包括所有金屬元素和一些類金屬元素(如,As、Se、Sb等)。
為使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的檢測功能在檢定期間內(nèi)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(tài),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。在儀器設備兩次檢定期間,對該設備進行期間核查,以驗證設備是否保持校準時的狀態(tài),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。
對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檢出限的核查要求:
調(diào)試儀器處于工作狀態(tài)(鎘空心陰極燈),待基線穩(wěn)定后,通過對空白溶液多次測量的標準偏差結果及標準曲線回歸方程斜率,計算出鎘的檢出限(mg/L)。
XL=Xb+KSb;
式中:
Xb-空白溶液多次測量的平均值(n≥20);
Sb-空白溶液多次測量的標準偏差;
K-根據(jù)一定置信水平確定的系數(shù);
則與XL—Xb(即KSb)相應的濃度或量即為檢出限L:
L=(XL—Xb)/S=KSb/S;
式中:
L-檢出限;
S-方法靈敏度(標準曲線回歸方程斜率)。